第三百七四章 报仇的段英-《大明次子》
第(3/3)页
这三个小家伙,经常一起没事的时候就来应天的大街上闲逛,主要是看到什么好的胭脂水粉就买一点,女孩吗...谁还不喜欢打扮自己呀。
所以经常一起结伴来大明,以往还好,但是今天三位女孩却碰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。
这三个女孩遇到了拍花子,什么是拍花子,其实就是人贩子,有一个很无奈的事实,明朝是整个古代,人贩子最猖獗的时代。
这也是为什么,在应天光天化日之下会有人当街抢孩子。
有人一定会问,这是为什么...很简单,律法太轻了。
早在秦朝时期就有了针对对拐卖人口法律,因为在那时候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资源,像长城阿房宫和秦始皇陵这种大工程,都是建立在大量人口的基础上,除此之外秦朝又常年处于战争状态,因此对人口就更加重视了,所以按照秦国法律,一旦发现拐卖人口,不管你是主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。
到了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,虽然他们都采取休养生息的方针,大幅度降低了赋税和刑法中的酷刑的数量,但在拐卖人口上的问题上他们反而更进了一步。
在汉代的法律中,贩卖人口将被处以磔刑,所谓磔刑便是我们所说的大卸八块,即先将人四肢砍下再斩首,然后还要将肉从骨头上分离出来,不仅如此拐卖人口者被处死后是不允许有人收尸的,而到了汉武帝时期不仅卖家要受刑,买家也难逃刑罚。
据法律规定购买他人诱拐而来的人,买家全家都要处以黥刑,也就是在脸上刺字,除此之外其全家都要去服苦役。
可惜呀,到了唐宋时期惩罚进一步细化了下来。
据《唐律·盗贼》记载,拐卖人口为奴者,首犯绞刑,从犯流放三千里,并且买家与卖家同罪但减刑一等。除此之外唐朝从根源上对儿童进行保护,例如《唐律》规定,父母及祖父母卖子辈孙辈者罪加一等。
宋朝也沿用了唐朝的法律,但在其基础上增加了对官员的惩罚,《宋会要》记载,官员若对治下拐卖人口不闻不问者按渎职处理,到了明朝由于朱元璋本人出身底层,因此他对拐卖人口更是深恶痛绝。
但是遗憾的是,据《大明律》记载,掠卖人口者杖刑100流放3000里,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,杖刑100判处3年徒刑,看着好像很重,但是花点钱,起码不会死。
既然不死,那为什么不继续做,就这样,大明的人贩子是越来越多,也越来越嚣张。
今天汪雪,赵莲儿和徐妙锦三人就亲眼看到有人当街抢小孩,这三个丫头哪里会放过这个抢小孩的人,跟在后面就喊了起来,不过,三人都是弱质女流,她们可对付不了那位抢小孩的人贩子。
而这个时候,本来迷茫的段英双眼一亮,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,段英可是近卫,他的能力对付一两个人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,一下就将那名人贩子给撂倒了,不过,孩子给摔了下来,汪雪,赵莲儿,徐妙锦第一时间冲了过去抱起了孩子。
随后段英一把将人贩子给抓到。
汪雪激动的叫了一声好,跟着徐妙锦更是直接道:“把他送到衙门里去,当街强抢孩子,他是死定了。”
“对...死定了...!”赵莲儿也是挥了挥自己的小拳头。
可是就在几人想要离开的时候,忽然...从远处快速得跑来了大约二三十人,这些人就是眼前这位拍花子的同伙,这些拍花子的同伙一把将徐妙锦等人给围在中间,一副谁也别想逃的架势!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