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9章 人质-《牟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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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极是极,人质若是普通百姓,官兵岂会在意他的死活,定然已经冲进去缉拿飞贼了,能让五城兵马司的这些虾兵蟹将也认识的人物,来头看来不小哦。”有人附和。
“嘿嘿,我倒是很想看看,这人质到底是哪家公子哥,还是和咱们一样,也是武人之后呢?”有人好奇。
“徐小公爷,自古匪人挟持人质,官府向来不会顾忌人质死活也要将其拿下,以免被歹徒有样学样学了去之后,造成更大的麻烦,我朝律例想来也是如此,为何今日官兵们会因为人质而束手束脚了呢?”
周秦川疑惑地问徐永宁。
在听到飞贼挟人为质之后,周秦川就有些担心耿彪玩脱了线,就他所知,华夏自古对待此事,都是要求官兵不顾人质死活,也要将歹徒拿下。
三国期间的桥玄之子,就是因此死于强盗手中,曹操更以此为例,颁布法令,禁止在此类事件中赎换人质,以免令奸人得逞。
其后的历朝历代,这个法令都得到了延续。
唐代的律令之中,甚至还专门设置了避质不格的罪名,意即缉捕人员不得因为顾忌人质安危而退缩,进行抓捕时如果有顾及人质安危而躲避后退的缉捕人员,都要判处“徒二年”的刑罚。
只有被劫持的人质是自己的父母、祖父母、伯叔姑、兄姐、外祖父母等近亲属的人,才可以不用亲自参与抓捕,免予徒二年的刑罚。
明代号称恢复汉唐之风,想必在人质一事上,也是如此处理的罢,这是周秦川的想法,也是他担心耿彪玩脱线的原因。
若严格执行此律例,官兵们定会无视人质,拼尽全力将飞贼拿下。
可刀剑无眼啊,且飞贼也得把戏份做足,这么一来,被掳之人性命堪忧,要是他就这么死在这里,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,还是揭穿他的老底,让御史还有张家人去对付他就好。
但看院内官兵们束手束脚的表现,听周围小公侯们的议论,显然与周秦川所知有出入,大明官兵似乎也不是对人质一点都不在意,周秦川不得不就近向徐永宁请教。
徐永宁赢了一小笔零花银子,心情很好,闻言笑道:
“秦川兄所言不假,本朝律例的确承袭自汉唐,不姑息挟质的行为,不过仁宣两朝之后,朝廷上下都讲究孝悌二字,不顾人质安危击杀劫匪的话,难免与孝悌冲突,因此往往由官兵与亲属根据现场情况,自行决定如何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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